第48章-《[古剑二]晨光照影》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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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得知沈曦起床出门买油条半路看到有人卖小兔子,就买了一只放卧室里,初七忍不住看了一眼先前扔在床上的衣服……买兔子干嘛还换衣服?

    顺着初七的视线看过去,沈曦干咳了一声:“那什么……小兔子太调皮了,把袖子咬了个洞,我就回来换了衣服再出去……”

    “……”

    被沈曦和小兔子联手驴了一把的初七默然扭头,他很想知道,如果沈曦得知她养的大毛虫被小兔子啃了,会是什么表情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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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半年时间一晃而过,六套衣裳被咬破、不计其数的蛊虫被吃掉之后,沈曦终于下了决心。

    ——兔子养肥了就该吃肉了。

    得到这个消息的初七第一时间找出了他藏在厨房里的菜刀。从小兔子被沈曦买回来那天起,他的日常里就多了一项磨菜刀,虽然觉得钝刀子割肉更解气,但这么一来,处理过的肉就不好吃了……

    一边想着,他用没拿菜刀的手托着下巴,非常认真地盯着尚不知大难临头的大白兔,比划着从哪里下刀更合适。

    被咬坏的衣服、还有用许多珍贵药材喂养的蛊虫,一笔笔算起来,哪怕是先前睡觉都要抱着兔子的沈曦,面对严重超支的费用,也不得不痛定思痛了……初七觉得,就这么宰掉兔子吃肉,似乎太便宜它了。

    于是他暗搓搓地通知了上次来串门时同样被兔子咬坏过衣服的清和。

    那句话怎么说来着,独乐乐不如众乐乐,既然是大快人心的事,把受害人都找来围观,这样才解气。

    剥下来的兔子皮还可以给曦小姐做毛绒绒的帽子,曦小姐一定很喜欢。

    初七手起刀落,愉快地决定了。

      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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